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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法新规:禁止茶叶使用剧毒高毒农药
发布时间:2015-4-24 来 源:漳海茶协

  来源:海南日报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20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三审。草案新增加规定,剧毒、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和中草药材。

由于全面淘汰剧毒、高毒农药尚不可行,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,当前应当加强对剧毒、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,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。

为此,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: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,推动剧毒、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,加快淘汰剧毒、高毒农药。同时增加规定,剧毒、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和中草药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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